大冷大热之物,皆在所禁。血者,神明之府,血蓄不行,神机大碍,故见上证。
和剂木香流气饮治诸气痞塞不通,胸膈膨胀,面目虚浮,四肢肿满,口苦咽干,大小便秘。故一二日即成不治。
又妇人妊娠一月之时,足厥阴脉养之,二月足少阳脉养之,三月手厥阴脉养之,四月手少阳脉养之,五月足太阴脉养之,六月足阳明脉养之,七月手太阴脉养之,八月手阳明脉养之,九月足少阴脉养之,十月足太阳脉养之,是以诸经脉各养三十日也。与癫、二证,似是而非。
淆浊之气,扰乱其间。痹非中风,四肢苦烦,脾色必黄,瘀热以行。
较前所云七伤,此为得理。又当以《鬼遗方》为主,补填脏腑令实,勿令下陷之邪蔓延。
是谓先有痰热而后发痫也,恐未必然,总不如三因之论为的。乃火盛气结,以致喉咙肿胀,呼吸难通,壅塞痰涎,水浆不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