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]来原本作"不",据文义改。病人或八九日,发热不退,或不身热,脉健身轻,品气极热,小便短赤,神气衰减,肌肤干粗,忽见喉痛厥逆。
理中汤力能温暖中宫,脾土健运,水气下行,嘈杂、吐水自己。有专务排挤者,阳若同心,阴为浸润。
若凭口臭一端,而即谓之火,鲜不为害。又曰:持其志,勿暴其气,此理可通乎治喘?
今之小小汤剂,每一两,用水二瓯为准。若外邪深入,协火而动,闭其清道,热伏于中,阳气不达于四末,四肢冰冷,惟口气蒸手,小便短赤而痛,此为阳极似阴,又尚得以气血虚损言之乎?
须知先天之阳不易回也,先与病家说明,愈是万幸,不愈医不任咎。予思万病不出乎阴阳,各家纷纷议论,究意旨归无据。
分悸为一证,指为心下有水气,亦合仲景之法。 知非之评,乃一意孤行,空诸倚傍,恐词义多未精核,议论太涉放纵,然紫不能夺朱,郑不能乱雅,阅者谅之[1]。